華商報咸陽訊(記者薛望)華商報昨日報道了咸陽一司機遇到執勤交警,主動搖下車窗稱自己喝酒,並用胳膊夾住交警脖子一事。昨日,司機侯某血液酒精濃度檢測結果為醉駕,其已被所在單位停職。
   咸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秦都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姚煜稱,侯某血液酒精濃度檢測結果顯示,血清中乙醇含量為183.54mg/100ml,屬於醉酒駕駛。車上其餘4人均為侯某家屬。警方將根據相關規定對侯某予以刑事拘留。
   事發時,司機侯某自稱是秦都區釣台街道辦財政所職工。昨日,該所一名負責人稱,侯某並非財政所職工,而是街道辦廉政竈管理員。
   釣台街道辦副書記郭衛衛介紹,2001年,灃西與釣台街道辦合併前,侯某一直在灃西財政所工作,合併後在街道辦從事財政等方面的工作,去年負責街道辦的食堂管理,屬於財政編製人員。郭衛衛表示,街道辦專門對侯某醉駕一事已召開會議,責令侯某本人積極配合交警部門辦案,依法接受處理,同時已對侯某停職,等交警部門處理結果出來後,依據幹部管理規定對其嚴肅處理。  (原標題:“挑釁”交警的司機屬醉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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